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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拟聘人员公示

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拟录以下 2 位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序号

姓名

性别

拟聘单位

拟聘岗位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总成绩

1

刘同洲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教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

合格

2

张年华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教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上海财经大学

合格

监督(举报)电话:021-68681361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06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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