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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青年拔尖人才出国(境)访学计划选派工作的通知

教师

各学院

适应 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要求,加快青年教师培养, 根据 上海 师范大学 教师 公派出国( 访学管理办法 [校发( 2019)11号 ]有关精神,学校 将启动 “青年拔尖人才出国(境)访学计划” ,选派 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 教师出国(境)访学 (非博士后 项目 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期限及经费来源

(一)一年期 访学: 包括 自筹经费和学校资助经费。

(二)短期 三至六个月)访学:包括个人科研项目、学院或学科平台、对方访学单位资助经费。

、选派要求

(一)各学院要结合平台 建设、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学科发展的长远规划出发,确定推荐人选。

(二) 访学进修单位应为国 (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研修学科应为该单位的优势学科或专业,导师应为知名学者。

、学校资助 经费 申请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有学成回国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副教授及 以下 专业 技术职务, 原则 上应具有博士 学位。

3.正式 入校工作满 两年,年龄不超过 45周岁。

4. 有良好的外语沟通和应用能力,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效果良好,科研能力出色,发展潜力较大,确有出国(境)访学进修的必要。

5 .原则上须取得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6. 原则 上须 与国 合作人员或合作机构 达成具体的访学协议, 访学目标、任务 实施计划 预期成果明确。

7 .原则上至少有一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学项目的经历, 同一年度 必须 同时 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学项目。

符合 上述基本 条件的基础上,下列 人员可优先 考虑:

1.高水平 学科 中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2.校青年学者 、优秀青年 学术 骨干 优秀青年教师。

3 . 以上 在研 项目 主持人, 全英文课、 双语课 主讲教师

申报 程序及 时间 节点

1.3月19日—3月25日 申请人 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 、准备个人成果及复印件,并 递交学院

2.3月25日—3月28日 学院 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及学科建设的需要, 进行推荐、排序, 并上报人事处;

3.4 月上 学校 公派出国境工作小组评议, 确定 2025年公派出国(境)访学人员名单。

4.202 5 4 组织申报 国家留学基金 公派 访学项目 。已获 学校资助 申请 积极 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资助,否则 取消其 出国资格 若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则 学校资助 名额不再保留 。鼓励 未通过学校资助 申请 其他人员积极 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材料要求

1.有效的外语成绩证书包括: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 外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 、一年以上出国访学经历的证明。上述 材料提供复印件 即可。

2.提交近3年的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打印件)。

3. 在学校 公派出国 访学 名单公布之前, 申请人原则上需要 提交 国外 高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协议书 (打印件)

4.国家 留学基金申请经历的佐证材料或即将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承诺书。

六、其他

1.由学校资助的一年期公派出国(境)访学,学校预发 生活资助 70 %、支付办理 签证以及一 性往返机票的费用。 访学回国一年内考核合格,补发出国生活补助的 30%。

2 .三个月 以上 且由学院联系、出资选派教师出国(境)访学(任教)的项目均需纳入学校总的选派计划中。请学院填写《学院联系出国(境)访学(任教)项目申报表》

3.凡列入 学校公派出国(境)访学 名单的教师, 一般 应于 2026年6月30日前必须出 获国家 留学基金 资助 公派 出国( 访学 教师,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 微信 hzl sun-shine

材料报送地址:综合楼 401室

人事处

2025年3月17日

附:

1.《上海师范大学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

2.《学院拟推荐公派出国(境)访(留)学汇总表》

3.《学院联系出国(境)访学(任教)项目申报表》

4.《上海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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