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管理综合 服务 部门,承担文秘、信访、信息 督察 、法治 和合规及 综合管理 服务 等多项职能。因学校发展 和日常工作开展 需要, 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法律事务 岗 1 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法律事务岗 : 1 人
二、任职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法律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 教育法律法规、 具有 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等 相关专业理论背景 ;
2.有3年以上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 , 熟悉学校管理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 执业证且有律所工作经验优先;(政法院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及其他未达到本条要求的应聘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 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 责任心、保密意识、应变表达、 综合协调和组织能力 及独立工作能力 ;具有较好的逻辑 推理 和语言文字水平 及 较好的信息化 素养 。
三、工作内容
1.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
2.为学校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审查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3.为师生及部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处理涉及学校的诉讼、仲裁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4.参与处理学校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纠纷及对外谈判;对各类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参与重大信访、申诉、人事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处置;
5.组织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相关工作,统筹学校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7.对接相关部门和外聘法律顾问,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学校事务和其他专项工作。
四、应聘方式
1.请将应聘简历发送至学校人事组织处邮箱(hr@gench.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 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岗位 ”;
2.对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3.招聘地点:人事处(图书馆S405)
4.联系电话:021-58139599
5.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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