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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岗 位 |
医疗卫生人员1名(枫林校区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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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职 责 |
从事门诊 药房相关 医疗服务工作 , 负责药房日常管理,为师生提供用药咨询及安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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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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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能够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 2. 具有药学 相关专业 背景,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年龄不超 过 40周 岁 ; 熟悉本专业知识,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药师工作经验。 4. 具备主管药师及 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工作踏实,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 服从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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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范 围 |
校内、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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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待 遇 |
事业单位编制,薪酬福利按照复旦大学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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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程 序 |
1. 应聘采用招聘系统网上申请的方式(招聘系统入口 :https://zp.fudan.edu.cn )。请使用国内有效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可在“ 医疗卫生人员 ”栏目下查看本岗位招聘信息并提交申请。应聘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等附件材料。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 2.资格审查,安排笔试、面试。 3.拟聘用者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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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54237065 传真: 54237065 Email: fannyzhangup@fudan.edu.cn 联系地址:徐汇区东安路 130 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枫林门诊部 邮政编码: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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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截止时间: 2025 年12 月18 日
订立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以前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 1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2 )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3 )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 ( 4 )在应聘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 5 )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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